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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.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應準備之證件為何?

A: 申請人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時,應出示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完成登記程序後,由本所專人陪同進入指定之檔案閱覽處所閱覽檔案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0-02-17
  • 發布日期: 2015-09-2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3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