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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.檔案之應用可否全面開放?

A: 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,核准應用之檔案如僅其中一部份有應用限制公開或提供之情形,應採「分離原則」,去除不得公開部份,就其他部份公開或提供之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0-02-17
  • 發布日期: 2015-09-2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3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