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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5.檔案應用之申請方式為何?

A:

1.應用本所檔案應填具申請書,載明下列事項:

(1) 申請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電話、住(居)所、身分證明文件字號。   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,其名稱、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電話、住(居)所。

(2) 有代理人者,其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電話、住(居)所、身分證明文件字號;如係意定代理者,並應提出委託書;如係法定代理者,應敘明其關係。

(3) 申請項目。

(4) 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。

(5) 檔號或公文號。

(6) 申請目的。

(7) 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,其事由。

(8) 申請日期。

2.申請書送達方式得以親自持送或書面通訊或網路申請為之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0-02-17
  • 發布日期: 2015-09-2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3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