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辦資格: 只要年滿18歲(含)以上,設籍於本國之國民 (即為自然人),且未受監護宣告者。 申辦地點: 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,可跨縣巿辦理,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。 攜帶項目: (1)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(2)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(3) E_MAIL信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