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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「未辦繼承登記」宣導海報

不動產繼承應於繼承開始後 6 個月內 完成辦理。若逾期未申請,地政機關將於公告後進行 15 年的列冊管理;若期滿仍未辦理登記,將依法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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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1-22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1-2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2